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的客观性、专业化和公信力,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晋办发〔2022〕18号)、《山西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晋平安组〔2023〕5号)等文件精神,市委政法委拟组建忻州市第三方机构实体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方机构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
本公告所称第三方机构是指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研究范围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本公告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是指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接受评估主体委托,能够运用科学方法对重大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矛盾风险进行调查、识别、定级,提出预防和化解措施,并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掌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等,具备开展工作必需的专业能力。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含3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提供工作学习经历或通过培训测试证明)。其中,至少应有1名主评人,主评人应当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学历、能力和履历,具备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解、项目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二、提交资料
1.《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的有效证件的副本,其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内外景照片)。
6.工作人员名册;所有工作人员社保缴纳凭证,第三方机构纳税凭证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其中3人以上人员的大专以上学历、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的证明等资料。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8.近两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工作业绩(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或评估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9.“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
相关资料彩色复印依次装订成册。递交申报材料时,请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以便现场核对。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法:第三方机构可在忻州市政府门户网上自行下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申请表》,按照规定填写,加盖公章后报回市委政法委。
2.申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2日。
3.市级备案机关或者受委托的县级备案机关将对第三方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对办公场所、人员管理等进行实地查验。
4.审核工作完成后,市级备案机关在当地市级媒体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市级第三方机构予以备案。
5.经过备案的市级第三方机构,将录入山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并通过同级政务信息平台对外公布。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的信息应当包含第三方机构机构组建基本情况、主评人情况、内部管理制度、主要绩效评价业绩、不良记录等信息。
6.市级备案机关从已入库备案的市级第三方机构名单中,择优推荐第三方机构,经省级备案机关审核备案后,第三方机构可承接省级和其他设区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
联系人:张常卿 孙鹏勇 联系电话:3039290
联系地址: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室(市委北院南楼三层)
中共忻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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