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

  • 发布时间:07-02 17:58
  • 新闻来源:忻州广播电视网
  • 责任编辑:王婧

    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的 有效举措。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改革,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积 极稳妥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切实保障林农权益。

    一、提高认识、整体推进。各县(市、 区)党委、政府、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强化部门协同,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全面推进改革。各级林长要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改革,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各级林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任务分工单位要按照职责主动服务改革。到 2025 年,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

    二、统筹兼顾、试点先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扎实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全力抓好原平市集体林经营管理制度试点和岢岚县、代县种树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试点, 在6月底前明确实施内容,制定实施计划,年底基本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到2025年年底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各县(市、区)围绕《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确定的8大改革任务23项改革措施,推动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巩固成果、保障权益。积极化解林权纠纷,保护林农权益。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对承包期届满的开展延包试点,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完善小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 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国有林场服务集体林改,开展好“百场带千村”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四、强化考核、深化改革。各县(市、区)林长要坚决扛起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责任,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分别选择一个乡(镇)作为联系点,落实好“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按照改革进度要求,紧紧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分类推进,切实打通堵点卡点改出成效。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注重工作实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此令。

    忻州市总林长:

    2024年6月24日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新华社阿斯塔纳7月2日电 7月2日,在赴阿斯塔纳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哈萨克国际通讯社发表题为《同心笃行 续写中哈关系新篇章》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新华社  07-02 17:37


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媒体发表署名文章

新华社阿斯塔纳7月2日电 7月2日,在赴阿斯塔纳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之际,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真理报》、哈萨克国际通讯社发表题为《同心笃行 续写中哈关系新篇章》的署名文章。文章全文如下:

新华社  07-02 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