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山西发展战略性产业,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各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引擎,加快山西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近日,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将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坚持质量第一、以用为本的原则,每年培养约500名高素质数字技术工程师。
《方案》明确,山西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培育对象为全省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数字技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有意愿从事数字技术领域工作的人员。培训结束后,学员将参加由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等级考核,通过考核者将获得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取得高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系列职称重要参考;取得初、中级数字技术工程师等级证书,可认定其具备初、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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