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提醒:规范使用电动车

  • 发布时间:02-29 15:50
  • 新闻来源:山西日报
  • 责任编辑:王婧

    山西日报记者闫书敏报道 近日,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的火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我省消防部门提醒要规范使用电动车。

      据统计,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80%都是充电时发生,而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超过一半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曾做过实验,电动自行车着火后,会逐渐冒起黑烟并伴有刺激性气味,40秒后火势变大,2分钟左右电池被引燃,并出现小规模的爆燃现象。3分钟左右,电动自行车被烧得只剩下一具发焦的外壳。

      “我们的实验是在室外。如果是在室内,燃烧产生的毒气100秒内足以使人窒息死亡;4分钟后最高瞬时温度达1200摄氏度,此时黑烟弥漫,能见度基本为零。”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规范使用电动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合理控制充电时间,不要在住宅内充电,不要飞线充电,不得拦阻逃生通道;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注意自查自检,如果出现故障,及时找专业维修机构或人员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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