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台资项目,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在产业布局、注册登记、经营许可、资金扶持等方面,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可通过合资合作、并购重组、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平等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根据国务院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具体措施》(简称:山西惠台“68条”),为促进晋台交流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台商台胞中产生了良好影响。
近两年,我省各级各部门始终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积极开展对台经贸交流合作,主动承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地区台资企业产业转移,深入贯彻国家惠及台胞台商台企的政策措施,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先后出台《山西省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具体措施》《山西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指南》(简称:山西“农林22条”实施指南)等惠台政策措施,同台湾同胞分享山西发展机遇,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台胞在晋学习、工作、生活越来越方便,享受的同等待遇越来越多,获得感和融入感也越来越强了。
山西惠台“68条”由“推进经济合作”“鼓励创业就业”“加强文化交流”“便利待遇”四个部分共68条组成,涵盖产业、财税、金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执业资格考试及证件使用等各个方面,给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机遇和获得感,帮助台资企业扩大山西市场,进入更多领域进行投资,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企业转型升级,获得更多商机,实现更大发展。
山西“农林22条”实施指南主要由政策扶持、土地保障、金融财税、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共五个方面24条的具体措施、政策解读、办事指南等板块构成,涵盖台胞台企在我省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导向、土地使用流转、财税资金支持、融资贷款便利、专业人才引进、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开拓内销市场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是国家相关政策在我省落实落细的配套措施和行动方案,也是我省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农业林业领域发展机遇的重要举措,将为更多台胞台企广泛参与和融入我省农业林业领域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晋台农业林业领域融合发展提供体系完备、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省台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继续致力于促进晋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晋台各领域融合发展,落实落细各项惠台政策措施,确保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继续为广大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优化涉台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为台胞台商来晋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促进晋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邓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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