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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新学期开学后,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收费行为,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山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新闻出版局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开展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我省将严禁违规上调学费、住宿费。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服务性收费与学费、住宿费捆绑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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