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忻州市1-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忻州市环境监测站关于2018年1-5月国家、省考断面水质监测数据的评价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1-5月断面水质变化
2018年1-5月全市14个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I~III类)的断面1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78.57%,同比下降14.29个百分点;重度污染(劣V类)的断面2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4.29%,同比上升14.29个百分点。
同比水质改善的有2个,保德花园子断面、定襄南庄断面;同比水质恶化的断面有3个,忻府区定襄桥断面、定襄陈家营断面、宁武梵王寺断面。
二、2018年5月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年5月,全市14个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I~III类)的断面12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5.71%;IV类和V类水质断面各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4.29%。
同比水质改善的断面2个,保德花园子断面、定襄陈家营断面;同比水质恶化的断面4个,忻府区定襄桥断面、宁武梵王寺断面、五台坪上桥断面、定襄南庄断面。
与上月相比水质改善的断面3个,代县代县桥断面、忻府区定襄桥断面、定襄陈家营断面。与上月相比水质恶化的断面是定襄南庄断面、五台坪上桥断面。
三、工作要求
1-5月全市断面水质较前期有所改善,但仍与省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有较大差距。定襄桥、梵王寺、陈家营等三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其中定襄桥、陈家营断面为劣V类水体,直接导致我市未达到“劣V类断面比例为0”的任务要求。从单月水质状况来看,各断面水质达标状况均不稳定。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增强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建立定期巡河制度,及时掌握、更新流域水环境动态信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质超标的县(市、区)要对照目标,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忻府区、定襄县要严格按照忻州市定襄桥、陈家营断面水质综合治理领导组的部署,加快各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全力保障两个断面的水质稳定达标,尽早退出劣V类水体。对6月底未及时扭转断面水质恶化趋势,影响国家、省政府考核目标完成的县(市、区),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
附表:全市2018年1-5月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表
忻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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