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一刘姓群众实名举报信,反映五寨县境内一个石料矿区在公开出让采矿权公告中,地理位置被国土部门“张冠李戴”,误导了原本打算参与竞拍此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多位竞买者,致使他们没有报名错过投标,质疑这一行为存在主观故意,人为操作,让唯一参与投标者中标。
对此,记者先后走访五寨县、忻州市两级国土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以期弄清事情原委。
潜在买家钟情“待嫁”资源
2014年6月间,五寨县人民政府为了进一步规范矿区秩序,根据矿产资源有关条例和规定,向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函,在县境内WZ1403号矿区范围内设立砂岩采矿区,面积0.0594平方公里,标注位置为“五寨县前所乡福子沟村”,同时圈定相应拐点坐标,并经县国土资源局有关技术人员勘察,所拟定出让的这一矿区无任何争议和异议,希望市国土资源局予以公开组织出让。
举报人刘某说,这个矿区紧邻他们原来的矿点,都属于五寨县前所乡福子沟村。他们原来的矿点去年投资了150多万元更换新设备后,由于市场不景气停顿了一段时间,到年底采矿权也到期了,还是一直等待有合适的资源,好拍下后继续经营。而福子沟这一带矿区矿岩种类相同,是他们最理想的竞买资源。听说县里有意出让他们相邻的这个矿区采矿权,但准确拍卖时间未定,他们委托朋友帮忙留意。
据刘某了解,同样对此块资源感兴趣的至少还有与他们原矿点相邻的另一个“邻居”——五寨福兴石料厂。
“张冠李戴”被指“有意误导”
按照相关规定,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在2014年12月4日《忻州日报》上组织公示了全市范围内拟出让的17处采矿权,其中五寨县有4处, WZ1403为其中一处。而WZ1403号矿区的位置名称在公示中却变成了“五寨县前所乡小口子村东北”,坐标仍为原上报参数没有改变。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2日——2014年12月25日下午4时截止。
一天,刘某的朋友看到了《忻州日报》的公示,但不是委托关注的位于“前所乡福子沟村”矿点, 于是刘某向县国土资源部门了解详情,最后得知所公示的“前所乡小口子村东北”矿点就是他们中意的那块资源。而此时报名已经结束,但尚未进入拍卖阶段。
刘某说,“小口子村”属于五寨县砚城镇 “福子沟村”属于五寨县前所乡,这两个地名当地人耳熟能详,最关键的“WZ1403号矿区”就在福子沟村地界内,这对于五寨国土部门来说应该很清楚且不存在任何争议,这样张冠李戴的公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
于是他当即找到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核实,为何所出让资源名称变成了“前所乡小口子村东北”,由于这种改变而误导了按时报名,谁来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五寨县国土资源局贾兴华局长让他具体咨询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刘某于是电话联系了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负责此事的张科长,张科长的答复是要他找县局……。记者在采访中,张科长也坦承的确接到过这个电话反映。
最后,刘某在五寨县国土局见到了上报的盖有“五寨县人民政府”印章的公函中,明确写着“WZ1403号矿区位置为‘五寨县前所乡福子沟村’”。
关于公示,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储量科张科长解释的依据是,一,市局所参照的地图比例尺太小,看不到“五寨县福子沟村”,而只显示“五寨县小口子村”;二,2013年在市局编制的《忻州市矿权设置方案》中,矿区位置名称也是“五寨县前所乡小口子村东北”;三,五寨县国土资源局在两次上报资料的过程中也是分别用了上述提到的两个名称。
对此,刘某无奈地说,这明摆着就是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张冠李戴”“有意误导”,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
但他并未甘心,多次找县局要求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据他说,县局局长贾兴华当时口头答应另外给他申请一块资源,还说和市局商量以后给他一个答复……
但是刘某对这个方案并不同意,一来申请资源不是一时半会的事,二来新申请下来的资源也会由于销售渠道不同、矿岩种类不同不一定中意。
时至今日,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始终没有给出刘某一个明确的说法。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WZ1403号资源只有“五寨福兴石料厂”一家报名,最后拍卖改为挂牌出让,其获得出让权。
刘某气愤地说,“公开出让本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多方勘测,缘何会对一个地理位置作出两种称呼,以致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 有人反映存在争议的公开招标咋就不能重来呢?这不能不让人产生各种猜想!”
刘某呼吁,上级部门能够介入调查此事,还他们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说法。
有关事态进展,我们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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